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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促进公平、科学选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6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普通全日制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本章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校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凤栖街296号。
层次: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形式:全日制。
学制:三年。
颁发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五条 根据教育部及河南省相关文件规定,学生修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者,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证书学校名称为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中澳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在规定学制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学分,且达到澳方文凭考核标准的,可同时获颁中方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与澳方相关专业证书,澳方的学校名称为“ChisholmInstitute”。
第六条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33年,是河南省唯一一所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创办的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底蕴深厚,办学实力和人才培养质量获得社会广泛认可。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时,按照上级关于机构设置的有关要求,学校同步健全招生委员会运行机制,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
学校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录取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专业要求
第八条 招生对象:取得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考生。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按照上级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自身发展实际,结合近年分省(区、市)、分专业计划编制与执行情况,统筹考虑生源结构、区域均衡、生源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区、市)、分专业来源计划。
第十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
第十一条 学校2026年统一考试招生无预留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第十三条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各专业培养特点,招生体检具体要求如下: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输配电工程技术、输配电工程技术(防灾减灾技术方向)、供用电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热能动力工程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发电运行技术、热工自动化技术、光伏工程技术、风力发电工程技术、电力储能应用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力客户服务与管理、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供用电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等19个专业,不予录取色弱、色盲考生。
除上述所列专业外,我校其他专业均无额外体检要求限制。
第五章 录取原则及结果公布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1.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2.录取批次为普通高职(专科)批。
3.录取规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依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时,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做退档处理。
对于成绩相同的考生,采用生源省份统一的排序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顺序。如生源省份无统一的排序规则,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4.对于符合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加分(降分)投档或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规定加分(降分)接收投档或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通过生源省区招生部门的公示渠道或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zepc.cloudzhaokao.com)查询。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按照豫发改收费[2020] 456号文件通知,学校2026年学费标准按专业不同分别为3700元/生·年、4200元/生·年、46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学费15000元/生·年。省级高职优质校学费可上浮不超过10%,上浮专业范围不超过当年招生专业总数的10%。
第十八条 学校住宿费标准为900元/生·年(六人间)。
第十九条 学校相关资助政策: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与评定。国家奖学金10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生均3700元/年。退役士兵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2.学校设有奖学金。受奖面占学生总数的30%,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占学生总数的5%、10%、15%。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8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600元/学年。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4.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资助标准是一类岗位320元/生·月,二类岗位300元/生·月。
5.学校设立临时困难补助。用于补助遭遇突发重大困难、家庭变故等情况的学生,缓解其临时经济压力,保障基本学习生活。
6.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第七章 监督机制
第二十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由学校纪委办公室(合规审计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分。监督电话:0371-62275983。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录取及收费相关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提醒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谨防招生诈骗。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371-62275826
统招QQ咨询群:139068640
招生微信公众号:郑州电力高专招生
学校网址:https://www.zep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zepc.cloudzhaokao.com
招办邮箱:zsjy@zepc.edu.cn
澳大利亚启思蒙学院网址:https://www.chisholm.edu.au
第二十三条 招生章程经河南省教育厅核定通过后,考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和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zepc.cloudzhaokao.com)查阅。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招生工作相关规定、要求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悖的,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解释。
2026-05-21 11:37:3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促进公平、科学选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6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普通全日制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本章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校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凤栖街296号。
层次: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形式:全日制。
学制:三年。
颁发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五条 根据教育部及河南省相关文件规定,学生修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者,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证书学校名称为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中澳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在规定学制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学分,且达到澳方文凭考核标准的,可同时获颁中方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与澳方相关专业证书,澳方的学校名称为“ChisholmInstitute”。
第六条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33年,是河南省唯一一所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创办的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底蕴深厚,办学实力和人才培养质量获得社会广泛认可。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时,按照上级关于机构设置的有关要求,学校同步健全招生委员会运行机制,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
学校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录取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专业要求
第八条 招生对象:取得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考生。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按照上级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自身发展实际,结合近年分省(区、市)、分专业计划编制与执行情况,统筹考虑生源结构、区域均衡、生源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区、市)、分专业来源计划。
第十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
第十一条 学校2026年统一考试招生无预留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第十三条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各专业培养特点,招生体检具体要求如下: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输配电工程技术、输配电工程技术(防灾减灾技术方向)、供用电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热能动力工程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发电运行技术、热工自动化技术、光伏工程技术、风力发电工程技术、电力储能应用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力客户服务与管理、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供用电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等19个专业,不予录取色弱、色盲考生。
除上述所列专业外,我校其他专业均无额外体检要求限制。
第五章 录取原则及结果公布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1.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2.录取批次为普通高职(专科)批。
3.录取规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依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时,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做退档处理。
对于成绩相同的考生,采用生源省份统一的排序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顺序。如生源省份无统一的排序规则,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4.对于符合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加分(降分)投档或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规定加分(降分)接收投档或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通过生源省区招生部门的公示渠道或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zepc.cloudzhaokao.com)查询。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按照豫发改收费[2020] 456号文件通知,学校2026年学费标准按专业不同分别为3700元/生·年、4200元/生·年、46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学费15000元/生·年。省级高职优质校学费可上浮不超过10%,上浮专业范围不超过当年招生专业总数的10%。
第十八条 学校住宿费标准为900元/生·年(六人间)。
第十九条 学校相关资助政策: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与评定。国家奖学金10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生均3700元/年。退役士兵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2.学校设有奖学金。受奖面占学生总数的30%,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占学生总数的5%、10%、15%。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8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600元/学年。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4.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资助标准是一类岗位320元/生·月,二类岗位300元/生·月。
5.学校设立临时困难补助。用于补助遭遇突发重大困难、家庭变故等情况的学生,缓解其临时经济压力,保障基本学习生活。
6.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第七章 监督机制
第二十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由学校纪委办公室(合规审计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分。监督电话:0371-62275983。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录取及收费相关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提醒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谨防招生诈骗。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371-62275826
统招QQ咨询群:139068640
招生微信公众号:郑州电力高专招生
学校网址:https://www.zep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zepc.cloudzhaokao.com
招办邮箱:zsjy@zepc.edu.cn
澳大利亚启思蒙学院网址:https://www.chisholm.edu.au
第二十三条 招生章程经河南省教育厅核定通过后,考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和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zepc.cloudzhaokao.com)查阅。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招生工作相关规定、要求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悖的,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解释。